为了及时掌握张江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实施成效,进一步研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本市科技创新动能,2018年4月11日下午,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与市国资委有关处室针对上汽集团实施股权激励最新试点情况开展了联合调研,与设计和实施激励方案的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自2016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修订以来,上汽集团已对车享家、环球车享和斑马网络等三家分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包括股权出售和股票期权等方式,为本市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摸索出一条成熟道路。
座谈中,各方积极建言献策,对于下一步完善股权激励试点提出了问题与建设性意见。一是需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和备案权到部分企业。对于具备完善的激励制度,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严格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单位,尝试放宽后续实施激励方案的审批权限。二是在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方面,建议将现有的个人所得税20%优惠税率和递延纳税政策穿透到持股平台。目前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一般以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替代个人直接持股,一方面符合市场操作实际,另一方面便于股权集中管理和变更登记,对企业长远发展更有利。持股平台本身并无经营目的、也未改变激励目标与内容实质,因此建议拓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文)的适用范围到持股平台。三是充分考虑股权出售形式下年轻研发人员的成本负担,建议进一步完善代持股基金制度。张江高科技园区曾设立“张江代持股专项资金”,为园区内企业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购买股权时的小额贷款,但这一政策具有地域局限性,同时申请流程繁琐,周期较长,还需要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切实为激励对象缓解融资难困境,真正让研发人员享受到股权激励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