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园:
为落实《关于开展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试点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4〕34号),经与市绿化市容局和市规土局商议,现就张江高新区分园中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园申请市绿化市容类和规划土地类行政审批权下放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园管理机构,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按照沪府办发〔2014〕34号文件及市规土局《关于印发〈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规划土地行政审批权限试点操作细则〉的通知》(沪规土资科〔2014〕158号)的要求,填报需申请下放的审批权限申报表。
二、请分园将绿化市容类V1版(附件1)、规划土地类V1版(附件2)申报表填好,并按要求签章后,将书面材料(份数见填写说明)报至我委,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我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分园的承接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三、由于在市规划土地类审批事项下放试点分园后,需涉及区规土局层面的有关工作,请分园填写规划土地类V1版申报表时,就有关内容与区规土局事先沟通。并在完成规划土地类V1版申报表区内盖章流程后,向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提交正式申报表的同时,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两份(附件3)。
四、请分园在张江示范区门户网-行政审批权下放试点专栏下载本通知附件的电子版(http://www.sh-hitech.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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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高新区各分园试点申报表绿化市容类V1版(电子版)
2.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高新区各分园试点申报表规划土地类V1版(电子版)
3.有关情况说明草稿(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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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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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伟家?68795959-6019,18964098065
邮箱:hwj@stcs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