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培训的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11-22 | 文章来源:政策研究处

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沪府发〔201648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教委、科委、税务局、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等部门及单位,开展股权激励相关政策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128-92天,地点待定

二、培训对象

大学、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实施成果转化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主管部门解读股权激励相关文件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细则》

《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

(二)企业、大学、科研机构股权激励案例分享

(三)税务部门解读股权激励税收政策

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政策

四、报名方式

请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下属单位报名,张江示范区各分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园内企业报名。请报名单位于1129日(星期二)17:00前反馈回执到主管部门或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处,回执上填写清楚报名的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正式通知将按照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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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政策研究处 葛梦然68796625mengrang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