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07-23 | 文章来源:创新促进处

各分园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委将组织园区推荐约1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条件,详见《通知》(附件1中第二项“推荐条件”第3点要求)。

  2、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条件,详见《通知》(附件1中第二项“推荐条件”第4点要求)。

  二、推荐名额

  1、每个分园推荐1-5名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3、同一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已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不再通过我委推荐。

  4、具备条件的园区可自荐申报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三、推荐流程

  1、申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附件2),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加盖公章。

  (2)各分园管理机构负责本园区的组织推荐,核实申报者是否符合条件,在《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需将拟推荐的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张江高新区       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附件3)。

  (3)各分园管理机构将《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张江高新区_____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于7月29日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反馈至我委联系人。

  2、申报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具备条件的园区申报填写《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将填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7月28日17:00前反馈至我委联系人,由我委出具推荐意见。

  3、我委于7月22日接到组织推荐工作的任务,时间较为紧迫,请各分园管理机构务必按时将上述推荐材料交至我委。我委汇总各分园推荐材料后,将于7月30日集中送至市科委。

  4、由市科委组织全市统一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通知申报者进行网上填报。此后,市科委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科技部。

  四、其他事项

  张江核心园、嘉定园、杨浦园(杨浦科技创业中心)已被科技部评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每个基地有1个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3个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名额。
根据市科委要求,请张江核心园、嘉定园、杨浦园(杨浦科技创业中心)自行组织推荐和评审确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可由示范基地自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或统一参加市科委组织的评审。

  如参加市科委统一组织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请在7月29日17:00前将《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张江高新区_____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反馈至我委联系人。自行组织推荐和评审的,请在8月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科委,同时抄报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3、张江高新区_____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联 系 人:创新促进处  钱鸿

联系电话:68795959-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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