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沪府发〔2016〕48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教委、科委、税务局、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等部门及单位,开展股权激励相关政策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8-9日9:00-16:00
地点: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5号楼3楼大报告厅(长宁区长宁路865号),地图附后
二、培训对象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管理机构等单位实施成果转化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张江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及实施细则,本市促进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的解读
(二)企业、大学、科研机构股权激励实践分享
(三)税务部门解读股权激励有关税收政策
因参加培训人数较多,请报名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特此通知。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联系人:政策研究处 葛梦然68796625,mengrange@163.com
友情提醒:会场不提供停车位,建议乘坐地铁2、3、4号线5号出口到达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