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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分园:
根据《关于开展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试点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34号)的有关要求,经与市工商局共同对有关分园进行评估,拟在青浦园、虹口园、普陀园开展企业登记注册类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请有关试点分园与所在区的工商分局对接,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机制,推进“园内事园内办结”。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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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