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预防性卫生审批权限下放张江高新区各分园试点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11-08



有关分园:

  根据《关于开展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试点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34号)的有关要求,我委与市卫计委共同推进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权限下放园区工作。

  经会同市卫计委对有关园区申报材料的研究,拟在金桥园、陆家嘴园、青浦园、嘉定园开展第二批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请以上四个试点分园积极与区卫生管理部门对接,按照有关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实行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并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更好的推动园区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实现“园内事园内办结”。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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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