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放宽限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06-25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99万人,加上去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合计达到720万人,就业形势严峻。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已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减免相关费用,以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的难度和成本。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提供以下便利:进一步完善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可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继续严格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免收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支持、鼓励民间投资,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扩大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严厉打击传销、“黑中介”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动员引导一批个体私营企业作为就业见习基地,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